精装房虽然在成都出现的时间很长,但市场的接受度在近几年才迅速攀升。精装房给业主带来了方便,省去装修之苦,同时也节约了时间成本,不少专业也预言精装房是市场未来的一个必然的走势。因此,近一两年不少开发商开始强力推出精装房,并打出了“年轻人就别再‘装’了”,“买房可拎包入住”等吸引眼球的广告。然而,虽然成都有些精装房做得不错,但还是有一部分精装房楼盘交房却出现了一系列让购房者抓狂的问题,比如装修不到位,与预想差距太大,交房时间不断延后等等,一时间精装房的交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精装”变“差装”业主怨声载道
近日,一位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所购买的精装房在收房时遇到的棘手问题。她对记者说:“本月初,物管打电话让我们在指定日子必须去收房,还说如果当天不去就算默认收房。
结果,谁料到房子装修太差,让人看了很生气。电梯根本用不起,到处都很脏,还有建渣,当初承诺的楼梯也没有安装,玻璃也有个是裂了缝的,锁都没有安装,门框也是划花了的……反正问题很多。”
无独有偶,另外一位购房者周先生也反应了让他非常生气的一件事,他说:“买房的时候为了安心,特别选了品牌开发商的房子,但哪知道房屋根本没有达到精装房的交房条件,不少业主还要自己重新找装修公司来返工,买了精装房一点都没有省事!”记者为了一探究竟,进入了该楼盘的业主论坛,果然,众购房者怨声载道,抱怨开发商装修水平太差,不能达到收房标准。精装房已在成都风行了三四年,逐渐改变着人们的购房习惯,不少年轻人愿意选择买精装房让自己省去装修之苦,但2008年和2009年,成都出现了精装房的交房高峰期,精装房正在经历着市场的检验。
承诺难兑现精装房遭遇交房难
精装房虽然在成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市场的接受度在近几年迅速攀升,不少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都发现,精装房的接受度越来越大,而在2003年和2004年的时候,精装房还很不被成都人所认同。
精装房给业主带来的便利之外,也节约了时间成本,不少专业人士也预言精装房是市场未来的一个必然的走势。在2008年和2009年,更多的开发商开始试水一些精装房,以求跟上市场的节拍。然而,成都的精装房之路走得并非那么平顺,在两年前,一些在成都叫得响亮的精装房就出现过不少类似的交房问题。
2007年,时代凯悦交房时出现了业主愤然集体投诉的情况。当时该楼盘给购房者开出承诺:装修标准为每平米1000元,这意味着买一套房子,购房者要多花10多万。结果“时代凯悦”的部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愁眉不展,因为他们拿到手里的精装房不仅装修风格、装修质量与样板间存在区别,一些业主的新房甚至出现了户型不符的情况。
新房的装修风格与当初看到的样板间差异较大,装修质量也存在问题,多个局部没有使用合同规定的装修材料,橱柜、洗手台等设施相当粗糙,特别是房间的隔墙居然是石膏质地。另外,宣称是“大人物的世界”的壹号公馆在2008年交房时,问题也层出不穷。“交房的装修标准和样板房相比,相差太远了,不仅如此,交房标准里面承诺配送的家电、家具也和他们当初的承诺是两码事,电视、冰箱都换了牌子,现在的房子没有一点当初广告里面承诺的‘公馆’印迹。”部分业主当时说。看来,精装房交房问题并不是个新问题,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精装房问题频出呢?精装房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和冤大头?
精装房的标准是什么?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精装房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精装房至今没有个明确的标准,开发商、施工单位、购房者各执一词,各自有一套理解,如果因为交房纠纷,开发商与业主对簿公堂,律师都没有一个法律法规作为评判的准则。记者就此问题分别采访了专家、律师、开发商,听取他们的意见。
专家——缺少法律约束 精装房现在有点“乱”
针对精装房的标准引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记者专门采访了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生导师李蔚,李蔚称:“现在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根本没什么标准,甚至还有点儿乱。”一个“乱”字道出了当下精装房的症结。
李蔚对比了国内外关于精装房的差异,他说:“国内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是以期房销售的形式推出的,购房者只能通过开发商提供的样本间来选择房子,而国外采取了现场销售精装房的方式,能凸显出售房的透明度,国外的购房者能够见到实际的精装房以后再决定购买。”
针对国内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约束精装房的标准,而个体购房者处于弱势群体位置的问题,李蔚提出了三条对策:首先,购房者在购买精装房时,除了以开发商提供的样本间为参照,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还应该跟开发商另立一份装修合同,这一合同有别于购房合同,它是专门针对精装房的标准而立,从法律上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其次,相关部门应该成立关于精装房规格的监督机构,指定专家对工程的装修材料进行鉴定及质量的监督,只有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才能有效保证精装房的质量,保证购房者的利益;还应建立一个规范的评估机构,对各个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进行等级评估,通过公开的楼盘评估,开发商可以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他们进一步规范精装房的标准,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精装房的品牌等级,降低了开发商作弊的可能性。就目前缺乏具体的精装房装修标准,购房者容易受谁的忽悠的问题?李蔚指出,开发商指定专门装修公司装修房子,但不允许他们私下购买装修材料。这些材料都是由开发商事先购买好的,装修公司只是负责装修,收取应得的装修费用。所以出现装修材料不符合购房者的要求,以廉价品牌替代名牌产品的问题,开发商难辞其咎。
律师——提前协商合同为准
面对开发商和购房者对精装房标准的争论问题,记者咨询了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游家群律师,游家群律师认为,精装房是开发商推出的新型楼盘销售模式,而这种新模式的推出,立即吸引了购房者的眼球,精装房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实际上精装房的标准往往达不到购房者的期望值。
游家群律师透露,现在还没有出台有关精装房标准的法律条文,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该事先与开发商就精装房装修材料及相关物品的品牌订立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交房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装修材料的购买清单,以便购房者进行核对。
开发商——业主满意为准
面对各方对精品房标准的质疑,珠江国际花园负责人指出:“我们公司在实际交房时,精装房完全是以样本间为模板,而且在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装修材料使用的品牌。如果业主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可以跟工程队协商,要求他们做出修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精装房的推出,是开发商将商机定位于部分购房者无暇顾及装修的中青年工薪阶级群体。另外,大批量的购买装修材料使得厂家给予了开发商较大折扣,而个体购房者无法以低价获得同样的装修材料。
这类购房群体为减轻昂贵装修费用的压力,更倾向于去选择精装房,这就为开发商带来了商机,开发商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购房心理,制定不同的装修方案,不仅可以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迎合了购房者对精装房的需求,达到了双赢的目的。同时,该负责人指出:“在订立购房合同时,合同中就包括了精装房的标准,这个合同订立的方式比较灵活,若购房者在交房时有不满意的地方,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可适当对合同进行修改,然后再根据客户要求,作出相应修复工作,这样的灵活调整,也是出于对购房者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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